|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上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结合本市和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各复试小组组长及学院纪检委员等任组员的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复试工作办法和复试方案,并领导、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 1.学院按专业分组复试,生物学根据研究方向设7个复试小组,食品科学和生物化工各设1个复试小组,生物与医药设2个复试小组。 2.复试包含复试科目面试、英语口语、听力及专业面试三部分,三部分均以在线面试的形式一次进行,每生三部分共复试25分钟。 3.每个复试小组设1名复试科目面试考官,负责复试科目面试环节的考核;设至少5名考官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英语口语、听力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的考核工作;另设1名复试记录人员和1名辅助工作人员。 4.由于此次复试为在线复试,复试中遇考官端或考生端网络异常等特殊情况,造成复试不畅的,正在复试的考生需要排后进行二次复试。若异常发生时复试科目面试环节已完成的二次复试时该环节勿须重复进行,二次复试时间扣除8分钟;若异常发生时复试科目面试环节未完成的,二次复试时需要从头进行三个环节的考核,复试科目面试考官重新抽取题目进行复试,二次复试时间为25分钟。 其他事项请关注“上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5505.htm)” 四、复试科目的命题和面试管理 根据网络复试的实际情况,为最大程度地保障考核的公平、公正性,学院以招生简章为依据,建立各专业简章所公布的复试科目面试试题库。 1.试题库考核作为面试的第一环节,以考官提问、学生当面回答的形式进行。 2.试题库题型全部为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简答题)。 3.由各复试小组组长结合招生简章组织本组的命题工作,每个复试小组命不少于20套题纳入整个专业试题库,一套题由4道具有难易程度梯度的简答题组成(2道难度小+2道难度中偏难),每道题需标注难易程度和答案要点,一套题总分为100分。 4.领导小组将一个专业内各组的命题按题目的难易程度分类汇总后,重新组合形成一套套题,组合形成的题的套数必须大于本年度本专业参加复试人数。 5.各组派命题老师作为复试科目面试的考官参加复试,复试开始,命题老师从打印好的套题中随机抽取一套试题,逐道提问,学生当面作答,每道题答题完毕,考官在相应试题纸上用红笔当场打分,打分不能随意修改。 6.命题人员必须符合《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回避的规定》中的要求,签署并严格遵守《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人员承诺书》和《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保密责任书》中所有规定。 五、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http://gmis.shu.edu.cn:8088/ZS/) 时间:2021年3月23-26日 形式:在线审查 具体参见“上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2.复试安排(复试科目面试+英语口语、听力+专业面试,每生25分钟)
六、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分300分,由三部分组成:复试科目面试100分,外语口语、听力面试100分,专业课面试100分。 七、名额分配 生命学院统考共招收学术硕士68人,其中生物学专业61人、食品科学专业3人、生物化工专业4人;统考招收全日制专业硕士27人,全部为生物与医药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根据复试情况有可能进行微调。 八、录取规则 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具体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后形成总成绩,每个专业首先按总成绩进行排序,再结合每个专业的招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形成拟录取名单,其中,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的不予录取。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 3.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 咨询及申诉电话:021-66137940 申诉和举报邮箱:lifesciences@oa.shu.edu.cn 十、其它 其它未尽适宜,以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3月22日 |
- 附件【2021年复试工作办法.pdf】已下载次
上一条:【通知】生命科学学院推荐2023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下一条: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