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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招生】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创建时间:  2023/09/25  董海燕   浏览次数:   

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上海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4年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年度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领导、统筹和协调。


二、接收专业

2024年我院拟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专业类别及学科代码包括: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071000生物学、081703生物化工、083100生物医学工程、083201食品科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086000生物与医药;

我院直博生挂靠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依托一级学科博士点: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直博生学制为5年,欢迎报考。

我院2024年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共计约65名。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 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 符合所申请院系规定的其他条件。

6. 申请直博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须提交两封相关专业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四、复试工作流程

考生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预报名通知》,在招生系统(考生端)填写报名信息;

学院根据预推免系统报名情况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经核查和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后、及时通知参加面试同学是否拟录取信息;

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将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

特别提醒:申请人在我校预报名系统中报名后,还必须在国家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9月29日上午)登陆报名并完成相关操作,否则无法录取。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2024年生命科学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线下复试方式进行,预推免复试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上午8:30、9月27日下午1:00,原则上按各招生专业组织分组面试,尽力确保每一位希望参加预推免面试的同学均有机会参加面试;学院根据预推免报名人数,如增开面试时间,以具体邮件通知为准。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占70%),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综合能力及其它综合能力;外语能力(占30%),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口语、听力及专业外语能力等。

对于没在学校预推免系统报名的考生,在国家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也可以进行报名,线下复试时间定于2023年9月30日上午8:30,请考生提前安排行程。

考生现场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 上海大学2024年推免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下载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打印后手签);

2)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

3) 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4) 对申请推免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如个人简历、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

5) 有意向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两封相关专业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信(附件下载模板 附件:上海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pdf),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六、拟录取办法

参加我院本年度夏令营活动并获得优秀营员证书的同学,如正式填报我院任一专业推免生,可以免参加推免面试;

正式参加我院预推免面试的同学,学院在面试成绩汇总后,拟录取名单经核查和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第一时间向推免生通知是否拟录取消息;

参加我院夏令营活动并取得优秀营员证书,以及在预推免阶段获得拟录取通知的同学,如最终未正式取得推免资格,统考一志愿报考我院后,在统考复试环节优先考虑录取资格。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实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参加本次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咨询及申诉/监督

咨询电话: 021 - 6613 2177

申诉和监督电话:021 - 6613 7940

申诉和举报邮箱:lifesciences@oa.shu.edu.cn

通讯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33号上海大学东区生命科学学院806,邮编200444


八、其它

我校及学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学校及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办法由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上海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等文件和学校、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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