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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1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按照教育部【2009】25号文件《关于下达201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大学 《关于做好201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10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简称"推免工作",下同)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李根喜 组员:沈忠明、陈付学、徐卫兴 2、 推荐阶段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沈忠明 组员:马忠良、朱正芳、魏艳 3、 复试阶段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陈付学 组员:邓志瑞、赵俊娟、魏艳 二、推荐原则: 1、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全面考核,科学评价"的原则; 2、 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接受学校领导、学院师生的监督。 三、 直研人数 1、 院内:生物化工、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食品科学三个硕士点推免名额为8名,拟推荐16名同学参加复试; 2、 校外:校外推荐名额为1名,拟推荐校外人数为2名(第1名为正选,第2名为备选); 3、 院外:面向全校招生的知识产权班、社会科学学院以及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等,其在本院的招生名额、拟推荐名额由相应学院确定(详见学校教务处最新通知); 4、 学生干部思政、特长生等类: (自愿报名,相关部门审核,学院统一面试,报相关部门复试) 学院拟推荐优秀学生干部1人,其他由学校相关部门决定。 四、推荐条件 1、 具有高尚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 被推荐学生前三年已选修的课程平均绩点必须名列年级学生的前茅,且三年平均绩点不低于3.2(三年内所选课程可允许1门课程不通过,但第一次重修必须在78分以上)。绩点相同时,比较《生物化学》和《微生物学》两门专业基础课,总成绩高者优先; 4、 被推荐学生必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具备2005年6月考试改革后的CET-6级报名资格。对已通过六级者优先考虑; 5、 对于 在市级以上课外科技活动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在市级竞赛项目中获前三名者,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其第二),或申请专利者(指已获得专利申请号者),可在三年平均绩点上每项另加绩点0.05(可累积计算),然后再参与绩点排序。 6、 在校学习期间,获市优秀学生干部或市三好学生称号者,优先考虑; 7、 学生干部(思政类)直升:按照校学工办要求进行; 8、 面向全校招生的知识产权班、社会科学学院以及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等招生条件,按照相应学院要求进行。 五、工作程序 1、辅导员向全体应届毕业生发布学院2010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条件和实施办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2、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向辅导员领取推荐表。 3、学生填好推荐表,附上成绩大表及相关证书(包括已发表的论文和已申请的专利),并请导师和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汇总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魏艳老师处)。 4、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核实申请学生的材料,依据推荐条件依次排序后,递交学院推免领导小组讨论并确定建议推荐名单。 5、建议推荐生名单(按序排列)将在学院内张榜公示和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确定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名单并公布,同时上报学校教务处研究科。 7、学院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详见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程序),复试结束后,学院综合学生推荐情况和复试情况对通过复试的学生进行排序,并将拟推荐名单和复试情况表上报研招办,将推荐表填妥交教务处研究科。 8、申请直研本校知识产权班、社会科学学院以及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等的学生,申请者除向本院申请外,须同时分别到相关招生院系报名。学生可同时申请本学院硕士点的推免名额,如复试同时合格,可由本人在 9、外推人选不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外推人选如果未被外校录取,则推荐资格失效,不能回校再参加校内推荐。当外推生第一人选未被外校录取,第二人选可递补; 10、由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上报的材料,并确定获得内推资格学生的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11、正式获得内推生资格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定《上海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也不能列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 六、时间节点 生命科学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