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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2008年度上海大学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项目结题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0/05/12  张红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各项目组:
我校2008年立项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20个项目及"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 100个项目中,部分已进入结题阶段。根据国家及上海市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学校启动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结题工作,请各学院、各项目组认真准备并完成本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同时,为了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请各学院(系)做好大学生创新活动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组织
1、项目结题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由项目负责人(学生)所在学院组织结题验收工作;
2、项目结题验收原则上以答辩的形式进行,由学院(系)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3、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应提交相关材料,并参加所在学院组织的项目结题验收答辩。
二、项目结题时间节点
1、项目组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10年5月31日(星期一)16:00前;
2、各学院完成项目结题验收截止日期:2010年6月9日(星期三)
3各学院提交结题验收材料: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16:00前。
三、结题项目范围及注意事项
1、计划完成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项目须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2、计划完成时间超过一年、但已提前完成工作的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题;
3、项目负责人即将毕业的项目原则上应参加本次结题验收,若不能按时结题,须提出申请,并更换项目负责人;
4、项目研究内容、项目组成员等有变更的,须同时提交《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6
四、提交材料及组织验收
1、项目组应在2010年5月31日(星期一)16:00前,项目组将以下材料提交学院:
1)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
(3)申请结题项目,请提交相关的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专利申请书、软件开发、制作发明实物和课件建设、发表论文和刊物复印件等有关成果证明资料。
2、学院原则上应在2010年6月9日(星期三)前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于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16: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教务处实践科(提交书面和电子文档):
(1)《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
(2)《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附件2
(3)《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经费决算表》(学院,附件3
(4)《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4);
(5)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答辩记录附件5
(6)结题项目相关的成果证明材料等。
五、其它结题相关事项
1、若项目组提出延期,须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且延期时限一般应在项目负责人毕业设计(论文)前一个月。延期期满后仍不能结题的项目,视为自动中止。
2、凡实施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计划项目,经学院认定,学校将停止下拨项目研究经费,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六、大学生创新活动总结工作
结合本次结题情况,请各学院(系)对本学院(系)开展大学生创新活动的工作进行总结。
1、形式:以学院(系)为单位,根据结题情况撰写总结报告。
2、时间节点:
请各学院(系)将总结报告于72(星期五)之前以电子版的形式发至:xu_jianing@shu.edu.cn
教务处       
    201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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