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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1/07/04  张红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中心):
    暑假将至,为切实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做好假期实验室防火、防盗、防意外突发事件等工作,根据上海市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系、中心)要充分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放假前,各实验室要针对危险化学品、贵重仪器、门窗、水电、电气设备、消防设施等内容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有力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三、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要断水、电、气,锁好门窗,贴好封条。需使用的实验室,要合理安排实验时间和实验室值班人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监督。
    四、各实验室要落实安全责任人,责任人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联络畅通,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五、凡使用剧毒品、易制毒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以及放射源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贮存和使用,严防危险物品流出实验室,同时要加强对实验废弃物处置的管理。
    六、各实验室的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实验室内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严禁任何人员在实验室留宿过夜。
    七、实验人员必须规范实验行为。在实验过程中不得离开实验室,实验后必须切断水、电、气,锁好门窗,防止溢水、失窃等事故的发生。
    八、请各学院(系、中心)在78日前对本部门实验室安全进行自查。
上海大学实验设备处
     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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