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生命科学学院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创建时间:  2011/09/15  张红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2011】14号文件《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和接收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12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简称"推免工作",下同)安排如下:
一、    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李根喜
组员:沈忠明、陈付学、邓志瑞、朱正芳、张红、任萍萍
 执行负责人:推荐阶段:沈忠明
              复试阶段:陈付学
二、    推荐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全面考核,科学评价"的原则。
2  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接受学校领导、学院师生的监督。
三、    免试推荐名额
1  免试推荐攻读本院学术型研究生的名额为6名,按12比例推荐参加复试名额为12名;另外对外(校外)推荐1名,按12的比例推荐(其中第2位次被推荐人作为外推后备人选)。
2、面向全校招生的知识产权班、社科学院等培养研究生项目,其在本院的招生名额、拟推荐名额由相应学院确定(详见学校通知)。
四、    推荐条件
1 具有高尚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的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在学期间品行优良,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记录及其它严重问题。
3 被推荐学生(不允许有不及格科目)按前三学年所有成绩平均绩点加上项目分(参见下面第4点)后的总绩点排序,绩点相同时,比较《生物化学》和《微生物学》两门学科基础必修课,总成绩高者优先。
4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三年平均绩点上另行加分(项目分):①在市级以上课外科技活动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在市级竞赛项目中获前三名者,或主持市级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者(指项目组组长),或获市优秀学生干部或市优秀学生称号者,每项另加绩点0.05(可累积计算);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其第二)或申请发明专利者(指已获得发明专利申请号者),每篇(项)另加绩点0.10(可累积计算),然后再参与绩点排序。
5 在文化、体育、艺术方面有特长者(在大学期间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竞赛成绩优异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6、大学英语CET-4级考试成绩合格(即达到CET-6级报名资格)。
7 面向全校招生的知识产权班、社会科学学院等研究生项目的招生条件,按照相应学院要求进行。
五、    推荐工作程序
1、辅导员向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发布学院2012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2、学生向辅导员领取推荐表(附件一)提出书面申请。
3、学生填好推荐表,附上成绩大表及相关证书(包括已发表的论文、已申请的专利、创新项目合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并请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汇总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任萍萍老师处),学生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11920(周二)下午400
4、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核实申请学生的材料,并依据推荐条件依次排序后确定建议推荐名单。
5、建议推荐生名单(按序排列)将在学院内张榜公示和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930最后确定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名单并公布,同时上报学校教务处研究科。
六、    复试工作程序
1、学院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复试,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科目(满分100分):《专业英语》。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听力(30分)和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思维逻辑能力等)(70分)两部分。
3)复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复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学生复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复试当天公布综合排名结果),并将拟推荐名单和复试情况表上报研招办,将推荐表填妥交教务处研究科。
3、申请直研本校知识产权班、社会科学学院等研究生项目的学生,申请者除向本院申请外,须同时分别到相关招生院系报名,学院在9 25 1500之前把学生材料提交至相关学院。学生可同时申请本学院硕士点的推免名额(参与学院排名),如复试同时合格,可由本人在10141500前作出选择。空出名额由备选生递补。
4、外推人选不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外推人选如果未被外单位录取,则推荐资格失效,不能回校再参加校内推荐。当外推生第一人选未被外单位录取,第二人选可递补。
5、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上报的材料,并确定获得内推资格学生的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6、正式获得内推生资格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定《上海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也不能列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
7、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发生争议而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由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就相应争议作出决定。
七、    时间节点
915                         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
915920      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填报推荐表。
921                      学院公示推荐结果。
9 25 日之前       申请直研外学院学生的材料报送相关学院。
930                         拟参加复试的名单上报学校。
930                   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复试。
1014           公布复试综合排名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部招办。
1018            学校审定推荐名单,经主管校长批准公布 
 
 
生命科学学院
2011915
 
 

上一条:【学术报告】心智的本体究竟在哪里?-----一个跨学科的分析

下一条:【学术报告】心智的本体究竟在哪里?-----一个跨学科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