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生命科学学院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创建时间:  2013/09/18  苏洁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和接收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14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简称"推免工作",下同)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沈忠明
组员:宋红生、陈沁、邓志瑞、宋任涛、朱正芳、苏洁、陈皇
执行负责人:推荐阶段:宋红生
复试阶段:陈 沁
二、推荐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全面考核,科学评价"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接受学校领导、学院师生的监督。
三、免试推荐名额
1、免试推荐攻读本院学术型研究生录取的名额为5名,按1:2比例推荐参加复试名额为10名;另外对外(校外)推荐1名,按1:2的比例推荐(其中第2位次被推荐人作为外推后备人选)。
2、面向全校招生的知识产权班、社科学院、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等培养研究生项目,其在我院的招生名额、拟推荐名额由相应学院确定(详见相关学院通知),但推荐生需获得我院推荐复试的资格。
四、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的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在学期间品行优良,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记录及其它严重问题。
3、被推荐学生(不允许有不及格科目)按前三学年所有成绩平均绩点加上项目分(参见下面第4点)后的总绩点排序,绩点相同时,比较《生物化学》和《微生物学》两门学科基础必修课,总成绩高者优先。
4、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三年平均绩点上另行加分(项目分):①在市级以上课外科技活动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在市级竞赛项目中获前三名者,或在生命科学学院大学生创新论坛中获奖生科创新之星和生科创新团队者,或获市优秀学生干部或市优秀学生称号者,每项另加绩点0.05(可累积计算);主持国家级或市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组组长,另加绩点0.08,主持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组组长,另加绩点0.05(在校期间主持多项项目者只计一项);参与国家级、市级或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者,加绩点0.03(在校期间参与多项只计一项)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其第二)或申请发明专利者(指已获得发明专利申请号者),每篇(项)另加绩点0.10(可累积计算),然后再参与绩点排序。
5、在文化、体育、艺术方面有特长者(在大学期间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竞赛成绩优异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6、大学英语CET-4级考试成绩合格(即达到CET-6级报名资格)。
7、面向全校招生的知识产权班、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等研究生项目的招生条件,按照相应学院要求进行。
五、推荐工作程序
1、辅导员向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发布学院2014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2、学生向辅导员领取推荐表(附件一)提出书面申请。
3、学生填好推荐表,附上成绩大表及相关证书(包括已发表的论文、已申请的专利、创新项目合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并请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汇总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陈皇老师处),学生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13年9月26日(周四)下午4:00。
4、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核实申请学生的材料,并依据推荐条件依次排序后确定建议推荐名单。建议推荐生名单(按序排列)将在学院内张榜公示和学院网站上公示。
5、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张榜公示和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最终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研究科
6、列入向外校推免生公示名单的学生,在公示之日起即可与外校联系,按照外校要求准备材料,相关材料由外推生本人寄送。
六、复试工作程序
1、学院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复试,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科目(满分100分):《专业英语》。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听力(30分)和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思维逻辑能力等)(70分)两部分。
(3)复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复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学生复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复试当天公布综合排名结果),并将拟推荐名单和复试情况表上报研招办,将推荐表填妥交教务处研究科。
3、申请直研本校知识产权班、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等研究生项目的学生,申请者除向本院申请外,须同时分别到相关招生院系报名,学院在10月 8 日15:00之前把学生材料提交至相关学院。学生可同时申请本学院硕士点的推免名额(参与学院排名),如复试同时合格,可由本人在10月17日15:00前作出选择,空出名额由备选生递补。
4、外推人选不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外推人选如果未被外单位录取,则推荐资格失效,不能回校再参加校内推荐。当外推生第一人选未被外单位录取,第二人选可递补。
5、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上报的材料,并确定获得内推资格学生的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6、拟录取的推免生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不得再申请考研、出国或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推免资格。否则,将作为不诚信记录存入该生的个人档案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7、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对2014年所有研究生实行收费。凡被我校拟录取为2014年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按国家和上海市主管部门将要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实行收费。
8、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发生争议而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由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就相应争议作出决定。
七、时间节点
9月18日             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
9月18日—9月26日    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填报推荐表。
9月29日起           学院公示推荐结果。
10月 8 日之前       申请直研外学院学生的材料报送相关学院。
10月9日             拟参加复试的名单上报学校。
10月10日起          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复试。
10月17日前          公布复试综合排名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部招办。
10月22日            学校审定推荐名单,经主管校长批准公布。
生命科学学院
2013年9月17日
 

上一条:生命科学学院关于聘用本科生班导师的通知

下一条:生命科学学院关于聘用本科生班导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