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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大学201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条件和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后,现将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报学校候选人公布如下:
在学校评审条件的基础上,结合生命学院的实际情况,增补以下条件:
1、在2013-2014学年学习成绩优良(绩点2.0以上)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者。
2、积极向上,生活俭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公示时间从2014年10月14日到2014年10月16日截止,如有异议,请至东区802或致电66134207。
生命科学学院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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