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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5/09/18  张红   浏览次数:   

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关于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奖、助学金
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待遇:
1.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以及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2.导师发放的科研津贴。
3.可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每生20000元)、研究生特种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光华奖学金等)、以及研究生"三助" (助研、助教、助管)助学金等。
三、其他
我院录取的推免生,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1.优先选择导师。
2.优先推荐参加国际交流。
3.优先推荐硕、博连读。
我院同时接收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材料化学、生物医学工程等跨学科申请,欢迎其他专业优秀本科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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