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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为表彰过去一学年在学习、工作、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学生集体,进一步激发全校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我院将2014-2015学年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集体和生命科学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以下简称"优生优干"评选)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14-2015学年在我院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和学生集体。
二、评选委员会
成立我院"优干优生"评审委员,名单如下:
组 长:沈忠明
组 员:邓志瑞、宋红生、陈沁、任萍萍、陆晨、朱红艳、王伟、肖俊杰、袁晓君、高娟、牛莉莉、张娟、黄俊毅、王雪梅
执行负责人:任萍萍、陆晨
三、评选标准
(一)、上海大学优秀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纪,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主动关心集体和同学,并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班级的各项集体活动;
3、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并有突出贡献;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并获当年度奖学金;
5、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6、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或联合大作业等学术创新活动。
(二)、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奖学金(无不及格科目);
2、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3、主动承担学校、学院及班级的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学校、学院及班级的各项活动,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4、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上海大学学生先进集体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的集体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团结一致、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术气氛浓厚,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及团支部生活,能够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积极参加主题团日活动优先考虑。
(四)、生命科学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未评选为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申请人即可参评生命科学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经评选委员会审核后,表现优秀者被评选为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2014级学生仅参评生命科学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成绩方面须满足大一挂科至多一门,秋季学期无挂科;
3、其他要求同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相同。
四、名额分配及操作办法
1、校级优秀个人及学生先进集体的名额由校团委指定,为上海大学优秀学生10人、优秀学生干部2人,先进集体1人,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由学院团委直接推荐,优秀学生由学生个人自荐,但都需参加评选答辩会,经评选委员会审核,先进集体候选学生集体由学院团委直接推荐,不需参加评选答辩会;
2、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自愿申请学生个人自荐,需参加评选答辩会,经评选委员会审核,获评比例不超过本科生人数的5%,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不超过3%。
五、时间节点
11月4日 校团委下发2015年评优通知;
11月4日-11月16日 组成学院"优干优生"评审委员会,制定符合学院实际的评选细则,对相关选拔标准、选拔程序及实施细则等予以公示,并报校团委备案;
11月16日 学院发布2015年"优干优生"评选实施办法;
11月16日-11月30日 学院团委推荐,学生自荐,填写申请表
12月1日-12月4日 学院评选委员会进行公开评选答辩会,评选出所有候选人以及候选学生集体;
12月4日-12月8日 在学院以及网站上公示三天,并整理各类上报材料;
12月9日 向校团委上报各类评选名单及完整材料。
六、材料上报
1、各类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院级与校级同用一份登记表,见附件1)
2、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并附上各类获奖证明。与上述材料一并交于生命科学学院大楼802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处。
3、电子版材料。所有材料须发送电子版给到各年级辅导员,标题注明:2015年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年级+姓名。
联系人:陆 晨 66134207
赵喆超 13641969831
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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