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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团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引导帮助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学骨干进一步牢固树立对党的科学理论的信仰、坚定不移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想信念;同时向全院师生充分展示我院团员青年刻苦学习、勇于进取、自强不息、求实创新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青年的示范作用,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2017—2018年度生命学院优秀团员的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生命学院大二、大三的全体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
二、评选委员会
成立生命学院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邓志瑞
组 员:任萍萍、陆晨、海棠
执行负责人:陆晨
三、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好。自觉拥护、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时事政治。
2、思想品德好。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维护社会公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
3、学习能力好。学习态度端正,有独立思考能力,成绩优良;熟练掌握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综合能力的培养和锻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活动。
4、模范作用好。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有凝聚力、号召力,能够紧密联系青年,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评选办法:
1、本次推荐"优秀团员"2名,除对于申报人有总体要求外,尤其关注在以下某个方面有突出表现、取得突出成绩的团员青年:(1)自强不息(2)公益慈善(3)社会实践、志愿者(4)科技创新创业(5)文艺体育(6)社团活动。
2、本次"优秀团员"的评选,各位同学递交自荐材料,参与院级评比。院团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最终确定校级"优秀团员"2名。
五、材料上报要求:
1、申报登记表。请按要求填写优秀团员登记表(附件1),申报"优秀团员"的团员青年需注明申报的种类。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附在校期间历年获奖证书复印件。
2、事迹材料。"优秀团员"的申报需附上能展现个人特色和先进事迹的详细材料(事迹材料要求尽量具有故事性、可挖掘性,内容真实、具体,1500字左右)
3、申报材料。院团委对报送材料应严格把关,各类申报材料纸质版于4月18日(周三)16:00前交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802,电子版同时发送到邮箱18817615132@163.com。
联系人:陆 晨 66134207
冯羽薇 18817615132
共青团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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