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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共青团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二次代表大会、
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告
各学院团支部(班级):
共青团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一届委员会、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一届学生会任期已满,为了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更好地行使共青团、学生会的各项职能,全面客观地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研究并探索新形势下团学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上海大学学生会章程》的规定,结合学院共青团工作实际,经学院党委、学校团委批准,拟定于2018年5月13日(星期日)上午9点,于上海大学东区生命大楼7楼多功能厅(700)召开上海大学共青团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第十二次团学双代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大会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学干部和团员青年头脑、指导团学工作实践、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坚持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和共青团工作规律,引导和帮助广大团员青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学院共青团工作特色品牌的内涵建设,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进一步发挥学院团委在学生工作中的引导与服务的重要作用,团结全员团员青年的力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奉献力量。
二、会议主要任务
1、审议共青团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议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共青团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二届委员会;
4、颁发共青团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聘书、荣誉证书。
三、大会代表的名额分配
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二次团学双代会代表名额为82名。
学院现有本科学生298人,共青团员(党员保留团籍)287人。各团支部(班级)按照代表的条件、分配名额(请见附件1)进行推荐,做到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团员青年的意见,提出代表人选。
四、大会代表条件
1、必须是在籍在校的具有选举权的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和普通学生。
2、拥护和支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3、在校期间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处分,
4、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
5、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为团员青年和广大学生所信任和拥护。
6、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奋发进取,在学校的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做出贡献。
7、正确行使团内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五、大会代表产生的办法及程序
各团支部(班级)按照分配的名额(请见附件1),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广泛征求团员、学生意见后,根据多数团员、学生的意见提出代表人选;报经辅导员同意,并在年级内进行公示无异意后,填写《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二次团学双代会代表名单汇总表》(请见附件2),于2018年5月2日前以团支部(班级)为单位将电子表格18817615132@163.com。
由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二次团学双代会筹备委员会对提交上来的代表进行资格审查,报学院党委同意后,公示并确认。
六、第十二届团学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名额
大会主席团按照委员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55%的规定,确定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二届团学委员会委员候选人22名,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产生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二届团学委员会委员14名。
七、委员候选人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2、模范履行共青团员义务,具有服务党政中心工作和团结青年、服务青年的能力,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承担责任,善于学习,思想解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
3、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严守纪律,公道正派,心胸宽广,善于团结共事;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广大团员青年所拥护和信任;能如实反映基层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和建议,正确行使团内民主权利,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4、主动承担学校、学院及班级的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学校、学院及班级的各项活动,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合作、沟通和办事能力。
八、委员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程序
第十二届团学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采用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推荐候选人由学院团委、学生会严格按照候选人条件进行酝酿和推荐,填写《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二届团学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请附件3),自荐候选人则填写《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二届团学委员会候选人自荐表》(请附件4),于2018年5月2日前将电子表格发至18817615132@163.com,纸质表格交至学院团委组织部冯羽薇。
在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同学和党团组织意见后,提交第十二次团学双代会筹委会进行委员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上报学院党委、团委、学生会同意后,最终提交学院第十二次团学双代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
九、有关要求
1、召开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二次团学双代会,是学院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学院团委、学生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学院党委领导关怀指导下,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掌握代表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
2、学院团组织、学生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抓紧做好改选工作,同时要确保第十二届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3、学院各团支部(班级)要充分利用宣传工具,宣传召开团学双代大的意义,积极号召全体团员青年积极行动起来,鼓足干劲,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以良好的形象,饱满的热情,优异的学习和工作成绩,投入第十二次团学双代会的各项工作中。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慧 15502169451
冯羽薇 18817615132
联系邮箱:18817615132@163.com
监督电话:66134207
附件
1、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二次团学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二次团学双代会代表名单汇总表
3、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二届团学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
4、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二届团学委员会候选人自荐表
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二次团学双代会筹备委员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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