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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18年校长奖学金生命学院候选人推荐办法

创建时间:  2018/12/12  陆晨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2017-2018学年上海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审通知》的精神,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践行钱伟长教育思想,为社会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公民意识、人文情怀、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并能应对未来挑战的人才,特制定生命学院《2018年校长奖学金学院候选人推荐办法》,现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189月在册的我院本科生。
二、评选委员会
成立我院校长奖学金评审小组,名单如下:
      长:沈忠明
  长:朱晓青
      员:陈沁、肖俊杰、海棠、任萍萍、陆晨、高娟、钮冰
执行负责人:海棠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等集体活动,能起积极带头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4、必须获得2017-2018学年上海大学学业优秀奖学金,没有不及格课程,通过英语四级;
5、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a、当年被评为校以上(含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或由学校认定相当此级别的荣誉称号;
b、当年在国家、省市级科技、文体等正式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学校科技、文体比赛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c、当年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发明、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获得学校或上海市有关组织表彰,为学校赢得荣誉;
d、学校认定其他先进事迹需要奖励者,在实践"自强不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校训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四、时间节点
1211             学院公布《2018年校长奖学金学院候选人推荐办法》。
1211日—1217   学生登陆孰知网(www.sz.shu.edu.cn),提交奖学金申请同时填写《上海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下载:https://pan.baidu.com/s/1gIjs3Sw5UJvCAHRT9RdlBg)交至学院802办公室(系统申报与书面表格填写内容必须一致)。
1218日-1225 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依据学院候选人的推荐办法,产生推荐名单并学院范围内公示。
1226              学院上报候选人名单。
1227-110     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校内公示,接受监督,并组织专家进行复评,产生20名人选进入终评环节。
20191月中旬         采用公开答辩方式进行终评,产生15名获奖者建议人选,报学校本科生奖学金领导小组审批。
20191月中旬         学校本科生奖学金领导小组审批通过获奖者名单,进行全校公示。
20191月中旬之后     组织获奖者在学业发展指导工作中发挥榜样引领、学业帮扶作用。
 
 
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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