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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生命学院18-19年度上海大学优秀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通知

创建时间:  2019/04/28  陆晨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帮助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学骨干进一步牢固树立对党的科学理论的信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国梦"的信念;同时向全校师生充分展示我院团员青年刻苦学习、勇于进取、自强不息、求实创新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青年的示范作用,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18-19年度上海大学百名优秀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的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生命学院全体团员和基层团支部书记(含保留团籍的党员,2019年内毕业的除外)。
二、评选委员会
成立生命学院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朱晓青
   员:任萍萍、陆晨、海棠、杨倚天
执行负责人:陆晨
三、评选标准
(一)百名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1、政治觉悟高。自觉拥护、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新时代使命。
2、思想品德好。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维护社会公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
3、学习能力强。学习态度端正,有独立思考能力,成绩优良;熟练掌握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综合能力的培养和锻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等活动。
4、模范作用好。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有凝聚力、号召力,能够紧密联系青年,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标准:
1、符合百名优秀团员推荐条件第1-4条。
2、担任基层团组织的支部书记,原则上任期必须满一学年。作风扎实,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观念强,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起到模范作用。
3、热心团支部建设,责任心强,能够有效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强,工作成效显著。所在团支部获得上海大学"活力团支部"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
4、组织协调能力强。在"智慧团建"等基础团务工作、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成效突出,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5、工作开展能力强。团支部(总支)有明确的工作职责,积极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及时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6、宣传展示能力强。能够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其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宣传展示,在校园内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四、评选办法
1、本次推荐"优秀团员"2名,除对于申报人有总体要求外,尤其关注在以下某个方面有突出表现、取得突出成绩的团员青年:(1)自强不息(2)公益慈善(3)社会实践、志愿者(4)科技创新创业(5)文艺体育(6)社团活动。符合评选标准的同学递交申报材料,参与院级评比。评选委员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最终确定上报学校人选。
2、本次推荐"十佳团支部书记"1名候选人,参与校级评比。优先推荐入选"活力团支部"答辩并获得"活力团支部"的团支书。
五、材料上报要求
1申报登记表。请按要求填写《优秀团员登记表》(附件1)和《十佳团支部书记登记表》(附件2),申报"优秀团员"的团员青年需注明申报的种类。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附在校期间历年获奖证书复印件。
2事迹材料。"优秀团员"和"十佳团支部书记"的申报均需附上能展现个人特色和先进事迹的详细材料(事迹材料要求尽量具有故事性、可挖掘性,内容真实、具体,1500字左右)。
3申报材料。院团委对报送材料应严格把关,申报材料于56日(周一)下午5点前交至院团委(研究生将纸质版交至806办公室杨倚天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yangyt16@qq.com802;本科生将纸质版交至802办公室陆晨老师处,电子版送至1350908715@qq.com)。
 
联系人:陆  66134207   
        余小豪 18101962910
 
    
 共青团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1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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