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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推免生复试方案和复试安排

创建时间:  2020/09/28  张红   浏览次数:   

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推免生复试方案和复试安排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关于做好 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 号)和《上海大学 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含直博生)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推免生复试方案和复试安排。
一、接收专业
 生物学、食品科学、生物化工、生物与医药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 申请人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者优先考虑。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1.推免工作均实行网上操作,即申请人获得推免资格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查询上海大学的接收推免生实施办法和专业目录。
2.我院会对申请者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视为主动放弃;确认参加复试的同学,学院通过邮件发送详细的复试通知。
3.收到复试通知邮件的同学须及时回复邮件并提交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3)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个人简介、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
四、复试
1. 复试形式: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我院2021年推免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网络
远程复试和现场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审核通过的我校校内推免生采取现场复试,其余推免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采用腾讯会议平台。
2. 复试内容:英语口语、听力(30%)及专业综合能力测试(70%)
3. 复试时间:2020.10.9-10.20,根据学生在学校预推免系统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志愿时间情况,不定期组织复试。
五、录取
1.学院通过研招网对复试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
2.考生登陆研招网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
3.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在学院办理相关手续;
4.学院将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六、学费与奖助学金
1. 学费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我校对所有录取的研究生均实行收费制度,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关于上海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的公示。
2. 奖助学金
上海大学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奖助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潜心学习。
1)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被上海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方式学习的研究生,可按照学制获得国家助学金。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被上海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方式学习的研究生,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2 万元,每年评审一次。
3)校长奖学金。为鼓励研究生在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1 万元。
4)学业奖学金。根据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学业水平,上海大学的学业奖学金分为不同等级,硕士研究生每年最高可达 1.2 万元。
5)国际交流奖学金。上海大学设立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和参加国际会议奖学金,支持广大研究生参与国际交流,开阔学术视野。
6)助研、助教津贴。根据教学科研需要,学校设立"助研"和"助教"岗位,"助研"资助标准由导师、课题组确定。
另外,学校还有宝钢奖学金及学院设立的各种冠名奖学金。
七、针对推免生优惠政策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凡被我校录取的优秀推免生,还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 推免生可优先自主选择导师,鼓励跨专业报考;
2. 优秀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优先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3. 优先推荐硕博连读;
4. 优先推荐参与国际交流。
八、其他事项
1、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如因关机、停机等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我校将不予录取。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未达到要求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5、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招生工作电话:(021)66132665-602  
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招生工作邮箱:843011975@qq.com
上海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1)66133763/66134020
上海大学研招办传真:(021)66132245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s://yjszs.s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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