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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申报2009年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09/12/16  张红   浏览次数:   

根据上海市教委的通知,2009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已启动,我校2009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数为100个。为尽快落实此项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进行申报。
一、项目推荐范围及推荐名额
1、项目推荐范围
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提出,学生自主选题,并有"好的想法"、"好的做法"的项目。
2、项目推荐名额
综合考虑各学院以往的申报情况、原有基础、学科差异等因素,以及本次上海市级项目的申报要求,学校将各学院(系)的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
推荐名额
 
序号
学院
推荐名额
1
理学院
14
 
12
美术学院
2
2
文学院
2
 
13
影视学院
10
3
外国语学院
2
 
14
土木系
3
4
经济学院
2
 
15
自强学院
3
5
法学院
2
 
16
悉尼工商学院
2
6
通信学院
14
 
17
数码学院
4
7
计算机学院
5
 
18
中欧学院
3
8
机自学院
15
 
19
图情档案系
1
9
材料学院
15
 
20
管理学院
2
10
环化学院
9
 
21
公共管理系
1
11
生科学院
9
 
 
 
 
3、所有学院推荐项目,均须项目组提出申请,学校将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
二、项目申报
1、申报人资格
①我校正式注册,且距离毕业时间不少于一年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班学生可作为成员参加,但一般不作为项目负责人)
②申报项目的学生应具备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创新实践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③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的学生不得申报。
2、申报要求
①申请立项的项目应遵从兴趣驱动、自主实践、努力在项目实践过程中锻炼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原则;
②申请立项的项目,应由学生自主选题、自组团队,自主实施,自主聘请指导教师;
③学校鼓励学生跨学科、跨院系组建团队,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
④项目组成员以1~3年级学生为主。
3、申报方式
①学生可以个人或组建团队申请立项,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②申请立项的项目,需按要求填写《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1),其中包括:调研基础、项目背景、目标、设想、实施方案、经费的预算及使用、预期成果及形式等内容;
③新立项目需递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④已立项或已在进行中的项目需递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4、评审推荐
①学院对项目的评审遴选工作必须遵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②学院上报的所有项目均按照学院评审结果排序,并填写《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推荐表》。
三、申报日期
本次创新项目申报的时间安排如下:
1、学生填写的申报材料于20091229(星期二)1600前提交所在学院,包括:
2、学院申报时间:
201017(星期四)1600前,将下列材料送交教务处实践科(包括电子版、书面版):
《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推荐表》(学院填写);
《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
《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或《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3学校答辩评审时间初步定为2010112,具体答辩安排将在18另行通知。
4立项项目将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四、联系电话:66133381,联系人:徐佳,E-mailxu_jianing@shu.edu.cn
上海大学教务处
20091214
附件:1. 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负责人填写)
2. 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推荐表(学院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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