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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招生】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创建时间:  2024/09/20  董海燕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和《上海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5年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年度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领导、统筹和协调。


二、接收专业

2025年我院拟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专业类别及学科代码包括: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071000生物学、081703生物化工、083100生物医学工程、083201食品科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086000生物与医药;

我院直博生挂靠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依托一级学科博士点: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直博生学制为5年,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相比,可缩短1-2年学制,欢迎报考。

我院2025年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共计约54名。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 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 符合所申请院系规定的其他条件。

6. 申请直博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须提交两封相关专业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四、复试工作流程

考生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预报名通知》,在招生系统(考生端)填写报名信息;

学院根据预推免系统报名情况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经核查和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后及时通知参加面试同学是否拟录取信息;

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最终录取名单将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

特别提醒:申请人在我校预报名系统中报名后,还必须在国家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928日上午)登陆报名并完成相关操作,否则无法录取。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2025年生命科学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线下复试方式进行,预推免复试时间为20249月26日1:009月27日8:00,原则上按各招生专业组织分组面试,尽力确保每一位希望参加预推免面试的同学均有机会参加面试;学院根据预推免报名人数,如增开面试时间,以具体邮件通知为准。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占70%),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综合能力及其它综合能力;外语能力(占30%),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口语、听力及专业外语能力等。复试时间硕士不低于20分钟、博士不低于30分钟。

对于没在学校预推免系统报名的考生,在国家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也可以进行报名,线下复试时间定于20249月292:00,请考生提前安排行程。

考生现场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 上海大学2025年推免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

3) 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4) 对申请推免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如个人简历、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

5) 有意向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两封相关专业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六、拟录取办法

参加我院本年度夏令营活动并通过考核的同学,如正式填报我院任一专业推免生,可以免参加推免面试;

正式参加我院预推免面试的同学,学院在面试成绩汇总后,拟录取名单经核查和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第一时间向推免生通知是否拟录取消息。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实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参加本次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咨询及申诉/监督

咨询电话: 021 - 6613 2177

申诉和监督电话:021 - 6613 7940

申诉和举报邮箱:lifesciences@oa.shu.edu.cn

通讯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33号上海大学东区生命科学学院806,邮编200444


八、其它

我校及学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学校及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办法由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生命科学学院

20249月20



承诺书及专家推荐信请至研招办网站自行下载

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7434.htm

上海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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