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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创建时间:  2020/05/25  苏洁   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92023年)》关于开展校内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校党委决定于20205月启动第二轮校内巡察工作,校党委第三巡察组将于2020525日至2020612日进驻生命科学学院党委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按照校党委要求,巡察将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情况进行,聚焦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点关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市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2.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3.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4.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

5.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6.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政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7.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巡视巡察、主题教育、审计等专项检查的整改落实和"未巡先改"情况。

二、巡察方式

巡察组在巡察进驻期间,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列席会议、受理信访、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调阅资料和走访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三、反映情况方式

巡察进驻期间,巡察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情况。

巡察意见箱设置在校本部东区 19 号楼一楼大厅

巡察组接待地点:校本部东区 19 号楼 703

联系电话:36213895

特此公告

 

 

                             校党委第三巡察组

                                              20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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